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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

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9條規定,政府應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,提供原住民下列教育:一、識字教育。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。三、民族技藝、特殊技能或職業訓練。四、家庭教育。五、語言文化教育。六、部落、社區教育。七、人權教育。八、性別平等教育。九、其他終身教育。
 
「部落社區教育」。所謂部落社區教育意指提供原住民族終身學習課程、促進原住民族文化之創新,培育部落社區發展人才及現代化公民所實施之教育。此為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設立之緣起及法源之依據,落實終身學習精神,使族群文化源源創新,原住民人才得以養成,繼之使原住民族整體競爭力提升及發展,為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推動的上位目標。

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璇於94年5月創設臺北市原住民族部落社區大學,並因應本市特色,兼顧移居或旅北族人之需求與特性,擘劃及推動都會型之課程及教學活動。
承辦單位:
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
承辦地址:
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49號
設置地點:
北原會館
聯絡電話:
(02)2651-6365
傳真電話:
(02)2651-6375
設置時間:
93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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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最後更新日期:113-04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