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府重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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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樂齡市民進修券實施計畫
114年樂齡市民進修券實施計畫
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樂齡市民進修券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114年樂齡市民進修券辦理方式,說明如下:
(一) 登記、抽籤及公告作業
- 民眾自114年5月21日(三)上午10時至6月11日(三)晚上10時至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樂齡市民進修券」網站線上登記(網址:http://taipei-seniorcitizens-learning-voucher.com,5月21日正式上線),由本局統一辦理抽籤作業並依「新生」及「舊生」資格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。
- 倘民眾登記為新生,惟經查證係屬舊生資格者,將自動調整為舊生身份進行抽籤。另經本局資格查證後,倘符合新生資格者未達600人,其剩餘名額將流至舊生名額進行抽籤。
(二)使用時間
- 正取民眾使用期間自7月1日至7月30日(未於前揭期間使用,且未於網站勾選放棄使用者,暫緩1年登記資格)。
- 備取遞補名單本局將於8月1日公告,使用期間為8月1日至8月16日(未於前揭期間使用,且未於網站勾選放棄使用者,暫緩1年登記資格)。
- 自8月17日至8月30日止依序遞補至名額用罄為止。
(三)使用方式
- 正取及備取遞補民眾可於使用前間內至本市各社區大學報名114年秋季班課程,並出示電子票券及身分證件;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資格者,應另檢具證明文件,經該社區大學查驗資格符合者,得於樂齡市民進修券各項資格之補助額度內減免學分費用。
- 獲得補助資格之市民,若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課,將視同放棄補助資格,不退券亦不提供補助退費;倘社區大學因故無法開課,由該社大協助辦理退選作業,民眾得於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前重新選課。
- 本券不得兌換現金、不得找零,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。
- 本券逾期未使用,視同放棄補助資格,並暫緩申請資格1年。
- 本券可與教育部所發行之「終身學習券」同時使用。
(四)前揭所述時間如有異動,將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