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府重要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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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樂齡市民進修券實施計畫

112年度樂齡市民進修券實施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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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計畫執行期程: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。
貳、補助對象:設籍本市之65歲以上長者,即民國47年(含)以前出生者。
參、補助方式及辦理方式:
一、樂齡學習體驗課程:
(一) 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,皆得免費報名本市各社區大學於112年3月至5月間開設之「樂齡學習體驗課程」。
(二) 報名方式:由本局及各社區大學公告「樂齡學習體驗課程」一覽表,長者可逕洽課程開設之社區大學報名。
(二) 每堂課程所需相關經費由本局支應,由社區大學向本局申請。
二、樂齡市民進修券:
(一) 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,報名本市各社區大學112年暑假班或秋季班課程,本局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。
(二) 設籍本市65歲以上且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,報名本市各社區大學112年暑假班或秋季班課程,本局補助3,000元;惟不得重複請領前揭1,000元補助。
(三) 樂齡市民進修券名額共計1,200位,每所社區大學具100位名額,獲補助資格之長者可至社區大學報名課程並減免學分費用。
(四) 使用方式:獲補助資格之長者,可至本市各社區大學報名112年暑假班或秋季班課程,並出示身分證件,資料符合者得依樂齡市民進修券面額減免學分費用。
(五) 使用期限:自各社區大學開放報名暑假班或秋季班起,得使用至112年10月31日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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